主导对象分类
分为自发性生态移民与政府主导生态移民。
所谓自发生态移民是指由于生态
环境恶化造成生产、生活困难而不得不离开原居住地到外地谋生的一种迁移活动以及迁移人口。这种类型的移民主要体现了生态移民 的原因。
政府主导生态移民是指政府有组织地把生态恶化地区或自然保护区的
人口迁移出来, 以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 同时兼顾扶贫和提高经济收入的迁移活动以及迁移出来的人口。这种类型的移民, 既体现了生态移民的原因, 也体现了生态移民的目的。如果我们分为广义和狭义的生态移民的话, 广义的生态移民包括了这两种类型, 而狭义的生态移民就是政府主导的生态移民。
决定权属分类
分为自愿生态移民与非自愿生态移民, 或叫非强制生态移民与强制生态移民。自愿与非自愿的分类是一种最常用的移民分类法。这种分类法同样也适用于生态移民的分类。这种分类不是根据移民是否愿意迁移, 而是根据移民对自己的迁移行为是否有决定权。如果一项生态移民工程中, 移民自己能选择或决定是否迁移, 就是自愿生态移民。如果对迁移没有选择余地, 就是非自愿生态移民。
迁移属性分类
分为整体迁移 生态移民与部分迁移生态移民。如果原居住地社区全部人口整体搬迁到新的地方, 叫整体迁移生态移民。原居住地社区只有一部分
人口迁移出来的叫
部分迁移生态移民。这种分类是根据迁出地
社区结构是否完整地带到了迁入地的角度进行分类的。社区整体迁移的优点在于原有社会关系、基层组织, 还有大部分原有文化可以保留下来, 移民比较容易适应新的生产生活环境, 同时对迁出地
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更为彻底。从理论上来说, 这种生态移民类型, 可以是自愿的, 但是实际上整体迁移多发生在自然保护区和
禁牧区, 因此多为非自愿的生态移民。
迁移产业分类
分为牧转农业型、舍饲养畜型、非农牧业型和产业无变化型等。牧转农业型的生态移民是指原来从事传统畜牧业的牧民迁移到政府开发的农业开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迁移类型。内蒙古
阿拉善盟孪井滩农业开发区的生态移民就属于这一类型。舍饲养畜型虽然保留了畜牧业生产方式, 但由传统的放牧生产方式改为舍饲圈养的生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