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从9月1日开始,由新疆建设曜挤务中心组织编制的新疆自治区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将正式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今后,新疆建大型建筑要过交通影响评价关。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交通影响评价是一个陌生的事物。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交通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交通影响的交通设计、交通管理方案和措施。目前,“行路难、停车难”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而一些重大建设工程和旧城改造项目的实施,又在加剧其紧张程度,这些问题在项目建成后往往难以补救,有必要对大型建设项目,从源头进行交通影响规划。
今后,新疆全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居住和商业、办公类建筑,新增配建达到或超过100个停车泊位的场馆或医院类建设项目,以及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等交通类建设项目,未提交评价报告书,规划部门将一律不予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将一律视为违法建筑予以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