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市兴建老年公寓可行性的调研报告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后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进入婚育期,家庭中的劳动人口必须供养双方父母和一个孩子,我国的家庭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不断发生变化,更多的老年人更加关心晚年的生活质量。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问题即老年人的需求问题已成为社会的主要问题,如何解决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养老问题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深远的影响。针对此种情况,我们对如何建立完整的社会养老体系进行了认真思考,对承德市兴建老年公寓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某市老年公寓现状
某市区现有福利院、老年公寓8家:公办3家,隶属民政部门,民营5家。
1.某市福利院隶属市民政局,设施相对比较完善,人员配备比较合理,但只接纳社会救济人员,现有60名被救助老人在此居住。
2.某市荣军医院是承德市一家设施健全、人员配备比较合理的老年公寓。管理形式为医院管理模式:现有床位60张,分别为2人间、3人间,已接住32名老人,入住老人年龄最大的93岁;配有专职医生6名(副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2名),护士6名(副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2名),护工2名;每天按照医院的管理模式给老人测血压、量体温,掌握每个人的身体状况,老人生病可在该医院就医。按照身体状况:自立、半护理、全护理,收费分别为:580元、780元、980元,在此人住的老人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费用自理)。
3.某老年公寓,隶属某区民政局,老年公寓为4层楼房,床位120张,设有医疗室、活动室、会议室,经营方式将采用市场经营和社会赞助、政府补贴的方式,收费标准分别为:950元、1000元、1220元,目前已成为某市占地面积最大,环境较好,设施相对比较完善,人员配备比较合理的老年公寓。
4.其他五家民营老年公寓:田家老年公寓、乾寿老年公寓、康宁老年公寓、童心老年公寓、博爱老年公寓,情况比较相似,现有房间十二三间,有两人间、三人间,床位三十张左右,可容纳老年人三十名左右,工作人员四、五名,规模比较小,设施简陋,收费标准较低,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只能享受基本生活保证。
二 社会对养老需求分析
某市现有企业离退休人员82508人,市本级53063人,月人均养老金水平1350元。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查问卷中,市本级有23006人参加调查。我们通过对样本数据的放大,得出市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对社会养老的需求量。企业离退休人员中只有1.25%和4.15%,即:477名和1 584名的退休人员已经或将要雇用保姆和老年护理员;有23.6%的企业离退休人员,fil9010人认为非常需要,但由于费用较高经济上承担不起;有13.7%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即,5230人选择在退休人员公寓或其他养老机构养老,其中,选择在退休人员公寓或其他养老机构养老人员中有74.52%的人员, 3897人选择1000/月以下的收费标准。在接受调查的企业退休人员中还有58.17%的退休人员,HI]22209人选择与子女分开夫妻二人在家生活,由于年龄和健康原因,这部分人有很大一部分将要选择在退休人员公寓和其他养老机构入住。市区老年公寓的现有容量仅为300多人,而现选择入住养老公寓的就有5000多人,与子女分住将有可能选择在老年公寓入住的会是一个很大的、潜在的需求群体,人数会更多。随着企业退固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提高,会有很大一部分老人选择入住老年公寓,经过调查和数字分析我们认为在承德市兴建老年公寓是非常必要的、可行的。
三、建立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建议
企业退休人员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的晚年生活理应得到政府的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社会养老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建立完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已势在必行。我们认为:一是要继续完善家庭养老这一基本方式,在全社会打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鼓励退休人员与子女共同生活,同时政府相当部门要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防止子女虐待老人现象的发生。二是兴建老年公寓。某市区内和各县都要建立一所政府投资的公益性老年公寓,主要收住无子女的孤寡退休人员;引进民营资本、政府适当补贴,走市场化道路兴建多所层次不等的老年公寓,满足退休人员的不同需求。三是在社区建立“托老所”,对不具备和不愿意入住老年公寓而又生活不便的退休人员提供服务。四是加强社区退休人员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组织的建设,发挥退休人员的余热。从而真正实现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建议一:兴建老年公寓。
建立老年公寓首先要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要求。老年人年纪大、身体虚弱、眼睛不好、牙齿不健、腿脚不灵、消化功能差,有的高龄老人和有疾病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还需要生活和医疗方面的特殊护理和服务。按照国家制定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养老原则,兴建符合某市老年人需求的老年公寓。
1.老年公寓的形式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可设计为:
(1)居家式公寓
主要接住经济条件、身体状况比较好的老人,既可以单人居住、夫妻同住也可周末与子孙同住,实行宾馆式的服务。这类公寓使老人产生居家的感觉,是社会化养老与家庭养老的结合。
(2)医护式公寓
老年人因身体健康原因,患心、脑血管疾病的较多,由于子女工作学习较忙,无暇照顾,公寓可以将身体有较严重残缺、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集中安排在一起居住,公寓成立老年病科、康复科,配有专门的医生和护理人员,使每个患病老人得到有效的治疗、康复,既减轻了家庭负担,也使入住老人老有所医。
(3)宿舍式公寓
主要接住收入较少、经济条件较__差的老人,根据他们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和技能安排老人承担公寓的一部分工作,老人可以得到一定的报酬,这样对于养老金较少的困难的老人也能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2.地点的选择
依照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老年公寓适宜选择在不远离社会,不远离家庭和亲友,空气新鲜,交通方便,有绿化带、公园等环境优美的地方。
3.目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普遍不高,老年公寓的开发和建设要以广大中低收入者的经济承受力和需求为主,兼顾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满足了老人的不同需求。
4.公益性老年公寓主要收住孤寡退休人员,其入住费用除退休人员养老金收入外,可以通过老年人的旧房置换、旧房出租、返本销售所得的收入解决。具体方式为:
(1)“倒按揭”
“倒按揭”又叫住房反向抵押,就是老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或金融机构,由银行按照抵押的房产价值按月付给老人一定的生活费用用于养老,老人辞世后住房由金融机构或银行收回;也可将房产抵押给老年公寓,经公证后入住老年公寓,终身免交一切费用,而房屋产权将在老人辞世后归老年公寓所有。
(2)以房养老
租住公寓的老人入住后可以将自己的房产交给老年公寓或金融机构,由老年公寓或金融机构把房子租出去,所得租金用于支付老年公寓费用,剩余的部分由老人自己支配;若有大病且医疗费用较高而无力支付时,老人才能把房子卖掉。否则直到老人去世,老年公寓给老人办完丧事,老人的房子才会被卖掉,房款归老年公寓所有。
4.老年公寓的服务要做到
宾馆式管理、医院式护理、亲情式服务,这三者要兼顾,融为一体,把亲情服务,落实到每一个老人的身上,每位员工经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
5.组织管理
一是要选取一批年富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干部,加强老年心理学、护理学以及社会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逐步建立起一支作风正、业务精,包含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老年工作专业队伍。二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并逐步扩大志愿者服务队伍。三是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利用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6.经营方式
老年公寓是一项社会福利事业,由于我国公益性的社会捐助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它的健康发展必须得到政府的支持,可采取公办民营或公私合营的方式,政府投资或部分投资建设,管理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同时政府对老年公寓按照入住人数实行定量补贴,这样保证了经营者有一定的利润,使老年公寓能够健康发展。
7.建立监督机制
政府有关部门做为投资一方,既要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又要参与经营管理;同时做为退休人员的服务者和管理者的代表要以使退休人员的获得利益最大化为宗旨,要保护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建议二:发展社区托老所
在每个社区建立1—2处“托老所”。与老年公寓不同,社区“托老所”最大的优势就是老人可以白天来人托,晚上回家与子女共享天伦之乐,双休日还可以与家人团聚。“托老所”为在社区与子女同住而子女工作较忙的退休人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在托老所,老人们除了能看电视、做各种健身活动外,还可以到休息室小憩,相互交流和帮助,行动相当自由,中午由社区食堂统一为老人们配餐,老人也可以自备午餐,由这里的服务人员给热饭。每人每天只需十几元钱便能够享受“托老所”的所有服务,费用较低。托老所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1.有偿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清理卫生、洗衣做饭、陪同看病、外出购物、康复锻炼、老年护理等几个方面。服务人员从社区下岗失业人员中聘用有责任心,有一定医疗保健知识和爱心的人员,这样即为老年人服务又解决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工作人员上岗前还要经过正规培训。
2.无偿服务
组织社区内的党员、学生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员成立志愿者服务组织,本着“一切为了退休人员,心系夕阳人生”的人性化服务理念,开展社区无偿服务。
(1)心理咨询
选择有一定经验和知识的退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然后对需求者进行心理咨询服务,这样即发挥了退休人员的余热,又为在托老所的退休人员提供了服务。
(2)政策咨询
对退休人员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解答,使老年人关注社会生活。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突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更新,家庭养老已不再是老年人养老的唯一选择。社会养老、社区养老这些政府倡导、民办公助的养老机构,必将蓬勃发展,路子越走越宽。